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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警方破获6亿经济大案专案组被授公安部集体一等功

来源: 时间:2016-7-11 22:56:23 浏览量:1699

近日,公安部签发命令,授予广州港公安局“胜风公司特大经济犯罪系列案”专案组集体一等功。2015年以来,广州港公安局“胜风公司特大经济犯罪系列案”专案组历时15个月,转战全国11个省、区38个市、县,成功侦破涉案金额达6亿元人民币的“胜风公司特大经济犯罪系列案”,其中破获合同诈骗案、票据诈骗案、贷款诈骗案、伪造公司印章案共18宗,查封涉案财产3000万元,冻结涉案股权价值1800万元。6月28日,交通运输部公安局在广州召开广州港公安局“胜风公司特大经济犯罪系列案”专案组集体一等功表彰会。交通运输部政策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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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公安部签发命令,授予广州港公安局“胜风公司特大经济犯罪系列案”专案组集体一等功。2015年以来,广州港公安局“胜风公司特大经济犯罪系列案”专案组历时15个月,转战全国11个省、区38个市、县,成功侦破涉案金额达6亿元人民币的“胜风公司特大经济犯罪系列案”,其中破获合同诈骗案、票据诈骗案、贷款诈骗案、伪造公司印章案共18宗,查封涉案财产3000万元,冻结涉案股权价值1800万元。6月28日,交通运输部公安局在广州召开广州港公安局“胜风公司特大经济犯罪系列案”专案组集体一等功表彰会。交通运输部政策研究室、交通运输部公安局、广东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局、广州市公安局及广州港集团有关领导出席会议。广州港公安局荣立集体一等功的“胜风公司特大经济犯罪系列案”专案组及在破案工作中分别荣立个人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的6名民警在会上受到隆重表彰。

广州港公安局是华南地区最大的交通港航公安机关,是公安部和交通运输部公安局派驻广州港的专业公安机关,与铁路公安、机场公安、森林公安、海关缉私公安并称五大专业公安机关。

广州港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陈洪先表示,广州港公安局切实按照上级公安机关部署,精心组织,重拳打击危害港口安全的涉港物流犯罪和水运经济领域犯罪,迅速侦破了胜风公司6亿元诈骗系列案等一大批重特大案件,沉重打击了危害港口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行为,不仅为“平安交通、平安广州、平安港口”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同时也以实际行动为港口集团擦亮了企业安全品牌,为集团在激烈市场竞争中赢得了良好信誉、赢得了工作主动。实践证明,港口安全也是一种生产力,广州港公安队伍是一支忠诚可靠、奋发有为、上级放心、人民满意的队伍。

2015年初,广州港公安局在开展打击水运经济领域犯罪专项行动中,根据举报,发现广东胜风意达燃料有限公司存在利用数家空壳公司进行虚假交易运作,多次骗取银行及企业巨额贷款的重大犯罪嫌疑。该局随即成立“胜风公司特大经济犯罪系列案”专案组展开侦查。专案组历时15个月的缜密侦查,对遍布我国内蒙古、河北、重庆、贵州、江苏、浙江、海南、江西、陕西等11个省、区38个市、县的几十家银行、企业、煤矿、煤场进行调查取证,在纷繁复杂的证据链中,抽丝剥茧,循线侦查,逐步梳理出嫌疑人的作案手法和作案路径,最终准确锁定广东胜风意达燃料公司法人代表何某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某两名重大作案嫌疑人。

专案组经查发现,嫌疑人涉嫌伪造多家公司的印章18枚、伪造虚假合同、货权转移证明等虚假资料40多套,通过其实际操控的空壳公司“运作”,以合同诈骗、票据诈骗、骗取贷款等手法,骗取多家银行的承兑票据和企业货款,并利用非法金融机构、“地下钱庄”等进行贴现等方式套取现金,转入其私人帐户,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和挥霍。

随后,专案组展开收网行动,分别在广州、海口等地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在大量铁的证据面前,嫌疑人对自己利用伪造公章和虚假合同等手法,骗取银行、企业巨额钱财的作案事实供认不讳。

据悉,胜风公司特大经济犯罪系列案是广州港公安局继2005年侦破当时全国最大、案值2亿元人民币的跨国走私毒品可卡因案后,侦破的又一宗案值超亿并具有全国性影响的重特大案件。

黄沙百战穿金甲  不破“胜风”终不还

——广州港公安局破获胜风公司特大经济犯罪系列案

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胜风”终不还。广州港公安局“胜风公司特大经济犯罪系列案”专案组在该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历时15个月,辗转全国11个省、区38个市、县,成功侦破了陈某(男,62岁,广州市人)、何某(女,53岁,广州市人)等人操纵广东胜风意达燃料有限公司(下称“胜风公司”)等8家空壳公司,通过伪造某煤炭工业供应公司(下称“某煤公司”)等国企公司印章等手段骗取7家银行巨额贷款4.1亿元、3家企业贷(货)款1.9亿元的特大经济犯罪系列案。其中破获合同诈骗案、票据诈骗案、贷款诈骗案、伪造公司印章案共18宗,查封涉案财产3000万元,冻结涉案股权价值1800万元。在该系列案中,商贸犯罪、金融犯罪和普通刑事犯罪交织在一起。专案组克服该系列案专业性强、涉及面广、涉案金额巨大、案情错综复杂、关联盘根错节等困难,不畏艰辛,细心梳理,循线侦查,抽丝剥茧,最终攻克了这个堡垒。这是交通公安系统近年来打击重特大经济犯罪行动取得的重大战果,是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下公安机关成功侦破复杂隐蔽经济犯罪的重要范例,在交通港航、商贸流通、金融等多个领域产生了重大影响,对交通运输业、银行业加强内部经济安全监管和金融风险防控,以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和广大群众起到了重要的警示作用。

小案细侦,金融犯罪露出冰山一角

2014年2月,“某煤公司”到该局报案称:租赁港口中心的“胜风公司”伪造其公司的印章,并有以此假章用于伪造虚假的煤炭购销合同等材料骗取相关银行贷款的嫌疑。

接报后,该局进行了初查,发现“胜风公司”是一家民营性质的煤炭销售企业,法人代表是何某,实际操控人是陈某。并经查实,2013年陈某与某发银行签订《银行保理业务合同》提供“某煤公司”的印章确实是伪造的,而且连《煤炭交易合同》、《货权转移证明》等相关材料也是虚假的,并且陈某凭着这些虚假资料竟然骗取到某发银行3824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目前“胜风公司”已人去楼空,显然陈、何两人有重大作案嫌疑。3800多万元的巨资究竟去了哪里?从各方面反馈回来的线索让办案民警感到触目惊心:在这宗看似简单的伪造印章案件的背后,隐约暗藏着数额惊人的金融犯罪。

该局对此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以刑侦支队经侦大队为主力军,并从各派出所抽调6名年轻民警参战。专案组在刑侦支队副支队长兼经侦大队大队长曾远江的带领下马上投入工作。专案组根据情报研判分析,在广东、海南两省展开了抓捕行动。2014年6月6日和10日,何某和陈某先后在广州和海口被抓获。

两名嫌疑人到案后异常镇定。陈、何两人一起合伙做了很多年生意,还是情人关系。特别是陈某,他在一家国营煤炭企业担任中层领导,从事煤炭贸易长达几十年,后来自己下海继续从事煤炭贸易,可谓是煤炭界的“老狐狸”。他对骗取和诈骗等情节一概否认,并坚持以公司暂时无法向银行还款而并非无能力偿还等为由百般狡辩。而何某则是“胜风公司”的财务总监,也是一位资深的老会计,她辨解说公司帐目清晰、合法。民警翻查“胜风公司”的帐本,并没有发现可疑之处。那么,到底陈某等人是否像他自己所说的那样,只是暂时还不上银行的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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